前言:外资公司注销 注销公司
境外投资企业注销指南
一、申请条件
经省商务厅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或境外分支机构;经商务部核准的地方企业的境外投资企业或境外分支机构。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后打印《企业境外投资终止报告表》。注销理由应当真实、准确。
(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以下统称《证书》)原件。
备注:
企业遗失《证书》的,应当先在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企业向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商务厅窗口(以下简称“商务厅窗口”)提交注销申请材料。
(二)商务厅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务厅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注销确认函。
(四)企业取件人凭身份证,到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商务厅窗口领取《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