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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须知事项说明登尼特

发布时间:2023-05-20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前言:企业境外投资须知事项说明(一)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资目的
企业境外投资须知事项说明登尼特

企业境外投资须知事项说明

(一)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资目的地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注意防范风险。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遵守投资目的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劳工保护、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与当地的融合。


(二)企业领取《证书》后,请认真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并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办理报到登记,将回执交我委外经处。境外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发生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和我委外经处报告。


(三)企业取得《证书》后,再次登陆“境外投资管理系统”进行相应业务操作,如增资、变更、报送统计数据等,均需使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电子钥匙”。请及向商务部指定的电子钥匙管理企业申领,相关操作流程请登陆网址http://www.gfapki.com.cn查看并办理。


(四)企业领取《证书》时,请填报境内外基本联系信息。企业经营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一旦发生变更,请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告知我委外经处。


(五)企业对境外企业每次发生资金汇出后,需及时上网使用电子钥匙登陆“境外投资管理系统”—“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项下,填报资金汇出月报情况,并确保报送情况和数据的真实准确。


(六)企业应认真按规定参加境外投资统计年报工作,一般为每年5-7月,具体时间请关注我委网站“工作通知”栏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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