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文件拿到中国使用,首先必须办理孟加拉国公证认证手续,方可在中国有效使用。
孟加拉国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
2、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3、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
孟加拉国使馆认证是保证孟加拉国文件在中国有效使用的基础。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的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行为。
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大使馆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等有关规定,接受领事辖区(领区)内的认证申请。
孟加拉国认证的基本程序:
一,将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送国际公证律师事务所(Notary Public)公证。
二,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外交部认证办公室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
三,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大使馆申办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