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决策与外部报批
建设项目前期决策业务包括投资主体内部决策和向政府、上级主管单位的外部报批两部分。内外部业务在时间上是重叠搭接的,在操作中也是互为前提,交叉进展的。
(一)投资主体内部决策
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内部决策工作可分为项目建议和项目决策两个阶段。项目建议阶段的任务是甄别和发现建设项目投资机会,项目决策阶段的任务是判断建设项目是否应当投资,并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和时机。内部决策的详细流程可参照下文《从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看企业投资立项管理流程》。
(二)外部报批
我国政府机关对建设项目的报批流程规定较为繁杂,可参见下文【培训课件】投资项目管理、策划和申报。简而言之,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以来,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目前,企业投资项目适用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也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二、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项目决策
建设项目前期决策中,战略、法律、市场、技术和商务等方面的论证,是项目成败的重要决定因素,但这些论证的内容与各项目自身所处行业、建设规模、投资方式、建设时机息息相关,不能一概而论,在此不做具体介绍。这里重点介绍所有建设项目都应当履行的立项审批和报建程序,也称基本建设程序。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主要由政府或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对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还需要审批开工报告。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延伸阅读《政府投资项目都要做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吗?》
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并应当附相关文件: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新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项目的节能审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单位可以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照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等,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
初步设计文件一般要通过有关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审批。初步设计总概算超过可研报告总概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更改时,要重新报批可研报告。
建设准备阶段要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报批开工报告。建设项目开工必须达到很多条件,如项目法人已经设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准;资金已经落实;“七通一平”已经完成等。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流程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并依法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
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项目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